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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二手房计税价格有异议,怎么处理?
导
读
今年 ,安徽省税务部门出台了一项服务纳税人的新举措,如果纳税人对二手房评估的价格有异议,可以提出申请,由物价主管部门认定。
一起来学习下:
什么是二手房?
二手房,其大名叫“存量房“,即已经取得不动产权登记并可上市交易的房屋,包括土地、住房、商住房、商业用房、工业用房、附属设施等不动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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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二手房税务机关会评估价格?
除人民法院及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、公开拍卖结果、在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认定的价格可以确认为计税依据外,均应对交易价格进行评估。
包括单位转让不动产和个人转让不动产。03
评估价格对纳税有什么影响?
对于不动产的评估价高于合同价的,转让方(卖方)以评估价确定增值税、土地增值税销售收入,受让方(买方)按评估价确认契税计税依据,双方按评估价确认印花税计税依据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不动产的评估价高于合同价,开具发票时,发票票面填写评估价,备注栏会填写合同价;其中,如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,票面填写的评估价以及备注栏填写的合同价均为不含税价格。该合同价即表明买方购买此房产的实际价格。受让方(买方)再转让该不动产时,以合同价作为发票所载金额按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。当然,因为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,可不必在意此条的影响,其他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房产,以后再转让时都要依此要求征税。对于不动产的合同价高于评估价的,转让方的增值税、土地增值税销售收入、受让方契税计税依据、双方的印花税计税依据等均按合同价计算。受让方再转让该不动产时,以合同价作为发票所载金额按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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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觉得评估价格高了如何处理?
纳税人需要在缴纳税款之前提出申请,填写《不动产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申请表》报主管税务机关。申请的同时需要纳税人阐明理由,并提供不动产相关的合同等资产,还有能够证明房屋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证据资料。这些很重要啊。
税务机关审核后提请价格部门协助认定。相关认定费用不需要纳税人负担。
05
价格认定后如何处理?
价格认定机构认定后,会出具《涉税不动产价格认定结论书》,经税务机关确认后,可以作为不动产交易的计税价格。
小结
● 二手房交易,特别是商业用房交易中涉及的税种多,税负高,交易成本大。在实践中,因经营困难抛售房产的情况很常见,往往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,如果评估价高于合同价,您可以通过申请价格认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查阅相关文件请“阅读原文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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